野孩子的悲歌:從「天生野性」到「社會棄兒」的真實故事
在人類文明的長河中,關於「野孩子」的傳說總是披著浪漫冒險的外衣。但人類學家瑪麗-安·奧喬塔在其紀錄片《野孩子》中直言:「真實案例中的野孩子⋯⋯都是被遺棄的脆弱生存者,簡直就像在玩悲情故事賓果遊戲。」
早在17世紀,歐洲大陸就流傳著各種野孩子的記載:德國出現過「狼孩」;1644年英語文獻首次記載列日的約翰——這個男孩在森林迷路後,靠模仿動物行為獨自生存多年。立陶宛有「熊孩」、愛爾蘭有「羊孩」,而波蘭更以盛產「熊養大的孩子」聞名國際。
當時的人們對這些孩子充滿好奇,卻也擔憂他們靈魂的歸宿。野孩子們被認為感官異常敏銳,卻常無法直立行走或學習人類語言。在社會眼中,他們彷彿已被動物同化,某種程度上喪失了「人性」的特質。
隨著科學啟蒙時代來臨,這種模糊不安轉變成現代學者稱為「極度問題」的種族分類。18世紀文獻將人類劃分為六種「物種」,其中「野人種」(Homo ferens)與所謂的「怪物種」(Homo monstrosus)並列。如今我們知道,這種分類毫無科學依據,人類本屬同種,所謂「野孩子」與常人無異,只是缺乏社會化過程。
19世紀初發現的「亞維農野童」維克多,成為科學家辯論的焦點。醫師伊塔德視他為「活體文物」,試圖證明人類知識是後天建構;而對手皮內爾醫生則斷言他只是個「白痴」。雖然維克多最終未能學會說話,但根據伊塔德筆記,他其實掌握了數字、顏色等概念,甚至能書寫簡單法語單詞。
現代案例如自稱被猴群養育五年的瑪麗娜·查普曼,最終學會雙語並建立正常生活。這引發關鍵疑問:野孩子學習障礙究竟源於先天缺陷,還是環境制約?神經科學家希瑟·斯圖爾特指出,人類溝通能力需要透過持續聽覺刺激、觀察模仿才能發展,錯過童年「關鍵期」就可能永遠喪失語言能力。
奧喬塔沉重地總結:「人類本是社會性動物。沒有互動、語言與愛的孩子,終將被非自然的生活摧殘——這本就不是人類該有的生存方式。」野孩子的故事,終究是文明社會映照自身的一面殘酷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