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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獨居三十年:與山為伴的寧靜歲月

我獨自住在山中的小屋裡。這樣的生活,究竟是自我放縱、瘋狂,還是通往心靈滿足的道路?當我28歲時,從郊區搬到這座山裡,當地的山民們——他們自稱「山區幫」——曾打賭我能撐多久。據說,最長的賭注是兩年:一年體驗嚴酷的天氣,第二年把房子賣掉。然而,28年過去了,「山區幫」早已解散,而我依然獨自生活在這片山林中。

這座小屋位於科羅拉多州Rampart Range山區一條廢棄的伐木道路盡頭,環境如詩如畫。最近的縣級公路在山腳下,距離2.6英里,社羣的郵箱和停車場也在那裡。我每天劈柴取暖,徒步探索廣達120萬英畝的山徑,迎接壯麗的日出。我是這裡居住時間第二長的居民,也是唯一長期獨居的全職單身者。雖然這樣的生活充滿挑戰,但正是這片廣闊自然中的孤獨感讓我留了下來。

我並不認為自己是隱士或遁世者。雖然我在山中找到了心靈的滿足,但這並非出於宗教的召喚。事實上,我搬到這裡的初衷並非為了獨居,而是因為這座小屋是我在20英里外的大學任教四年期間的經濟選擇。然而,這段獨居生活卻意外地成為一種發現,甚至是一種恩賜。四年後,我放棄了職業和短暫的婚姻,因為山中的生活比這兩者都更吸引我。

我的獨居並非實驗性質。許多人都曾為了特定目的或時間段而選擇孤獨,例如Alice Koller的《未知的女人》(1981)和Alix Kates Shulman的《飲雨》(1995)。這些經歷通常是對現代生活的暫時逃離,而非永久改變。即使是美國生態學家Anne LaBastille,最終也只在阿迪朗達克山區季節性居住。而像詩人May Sarton這樣的長期獨居者,則生活在已開發的住宅區附近。然而,在半荒野環境中持續數十年的孤獨,需要更高層次的承諾。

這種自由是絕對的,也是極致的。在關於女性隱士的文章中,Rhian Sasseen曾提出一個問題:「一個獨自生活、無人看管、沒有孩子的女人,我們無法理解。她如何打發時間?」我可以告訴你我的生活:我閱讀、烹飪簡單的餐點、在林中漫步、寫日記、在星空下的吊床中入睡、自製麵包、重拾縫紉的樂趣,甚至自學鋼琴。這一切,都是為了回應內心的呼喚。

大部分時間,我靜靜地沉浸在絕對的寂靜中,只對山和自己負責。這種自由無比珍貴,但也需要後勤支援。我選擇擁有電力、自來水、瓦斯、可靠的車輛、高品質的冬季裝備,以及充足的儲備。我不依賴山區社羣的幫助,而是靠自己在城市工作來維持這種生活。雖然通勤讓我感到疲憊,但為了這條獨行的道路,我願意承擔。

獨居自然中有許多好處:心理上的平靜,以及身體的健康。年過五十,我依然保持著二十多歲時的活力,沒有服用任何藥物,體重甚至比大學時更輕。我每天至少徒步一小時,並選擇手工完成最艱鉅的任務,例如用鏟子清理積雪、手劈木柴、用刷子粉刷小屋外牆。這些實踐不僅增強了我的身心健康,更讓我與這片土地建立了深厚的連結。

然而,這種自我選擇的孤獨生活,究竟是必要、放縱,還是瘋狂?有時,我也會質疑自己的選擇。我對噪音變得無法容忍,遠離山區時,普通的聲音都被放大。我越來越少去丹佛,甚至用DVD取代了電影院和音樂會。偶爾,我也會後悔沒有孩子,但我知道自己無法獨自在山中撫養他們。正如一位失望的追求者所說:「你打算死在這座山上嗎?」或許吧。如果真是如此,我會坦然接受,因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關係,不是與人,而是與這座山。

接近三十年的獨居,我開始思考:這樣的生活是否值得?陡峭的懸崖、沒有護欄的道路、暴風雪、野火,以及與黑熊和山獅的偶遇,都提醒我這並非田園詩般的生活,甚至充滿危險。去年春天,一場狂風將一棵樹劈成兩半,擊中了小屋;兩個月後,閃電引發了甲板火災。幸運的是,我兩次都毫髮無傷,小屋的損壞也不大。

多年來,我將自己與這座山的關係視為一場婚姻,而有時,我也想「離婚」。自我依賴在情感和身體上都是沉重的負擔。五年前,我在小屋內摔倒,躺在地板上,看到黑暗中的星星,那一刻,我深刻體會到孤獨帶來的脆弱。夜晚,我在寂靜的小屋中穿梭,窗戶映出我的身影。二十年前,我曾開玩笑說,我的目標是死後成為這座山的幽靈。如今,我不再這樣說。最近,我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觀看了電影《我是住在房子裡的漂亮東西》(2016),它的結局讓我深感恐懼:「我們正是這樣創造自己的幽靈。我們用自己創造它們。」

然而,我依然留在這裡,與山為伴,享受這份獨特的寧靜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