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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的X平臺為何槓上澳洲這項冷門網路安全法規?

社群平臺X(原Twitter)近期與澳洲政府槓上,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試圖規避一項旨在防止網路有害內容擴散的新規範。這項名為《相關電子服務標準》(RES)的法規雖已於2024年12月生效,但澳洲網路監管機構eSafety將延至今年6月才開始執法。

相較於近期沸沸揚揚的「16歲以下禁用社群媒體」議題,這項標準在網路安全討論中較少被提及。究竟它規範什麼內容?真能有效遏止網路有害資訊嗎?

《相關電子服務標準》主要針對兒少性剝削內容、極端暴力影像、非法藥物資訊及恐怖主義宣傳等四大類違法有害素材。其適用物件涵蓋所有提供「使用者對使用者」傳輸功能的數位服務,包括即時通訊、電子郵件、聊天平臺,甚至部分線上遊戲服務。

根據澳洲《2021年網路安全法》,通訊部長有權豁免特定服務被歸類為RES,但可能附加條件,例如要求平臺建立完善內容審查機制,或限定為企業內部通訊工具使用。像Facebook、X這類兼具社群與私訊功能的平臺,法院正審酌應適用《社群媒體行為準則》或RES標準,或兩者並行。

該標準明定RES業者須建置系統流程與技術,主動偵測並移除兒少性虐待與恐怖主義內容,同時阻斷終端使用者散佈這類素材。若未遵守,eSafety專員朱莉·英曼·格蘭特可祭出正式警告、違規通知,甚至向法院聲請民事處罰。

違法內容依《國家分級制度》劃分為兩類:1A級(兒少剝削與恐怖主義)與1B級(極端暴力、犯罪教唆與非法藥物),這些都屬「禁止分級」內容;2級則相當於限制級成人內容。目前eSafety可要求RES移除1、2級內容,否則開罰,但下一步將推動業者主動防堵1級內容在使用者間流傳。

X平臺主張應適用規範較寬鬆的《社群媒體行為準則》。不過即便法院做出裁決,仍有諸多爭議待解:現行機制仰賴使用者檢舉,但我們最新調查顯示,僅10%網路暴力受害者會向eSafety投訴,目擊者通報率更低至6%,約40%澳洲民眾根本不相信檢舉會有用。

數位人權團體更指出,該標準可能要求業者監控端到端加密訊息,恐嚴重侵害隱私。這反映出現行網路安全框架的根本問題——過度依賴平臺自律來管理使用者與內容,雖能避免司法系統過載,卻常缺乏正當程式保障,如決策透明度與申訴權,實質讓科技公司取代政府與法院成為言論審查的仲裁者。

要真正解決問題,除規範平臺外,國際社會應仿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建立跨國合作機制,讓各國能分擔跨境數位危害的治理責任,同時兼顧程序正義與隱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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