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詩:混亂時代的完美文學形式
在這個充滿混亂與矛盾的時代,長詩或許正是最適合的文學形式。它能夠捕捉我們這個時代無法掌控的規模、雜亂無章的困惑以及史詩般的矛盾。1848年,愛倫坡曾斷言,讀者不會再浪費時間在長詩上:「這些藝術異象的日子已經結束了。」然而,歷史證明,長詩曾在文學史上多次贏得廣泛且多元的讀者群。如今,長詩是否正在回歸?當代詩人正嘗試利用這種看似古老且笨重的媒介,來表達21世紀的複雜性。
許多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學作品都是長詩或長詩的片段,例如《吉爾伽美什史詩》(美索不達米亞,約公元前2000年)、《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希臘,約公元前750-725年),以及史上最長的詩作《摩訶婆羅多》(印度,約公元前400年)。這些長詩最初可能是以口述形式流傳數百年,後來才被書寫下來並歸功於個別詩人。這些作品以詩歌而非散文的形式創作,利用重複、平行結構和韻律等詩歌特徵,幫助詩歌傳唱者記憶。
在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騎士傳奇是最受歡迎的長詩型別之一。與傳統史詩不同,騎士傳奇更注重結構上的自由流動。例如,阿里奧斯托的《瘋狂的羅蘭》(1516-32)和斯賓塞的《仙后》(1590-96)描繪了查理曼大帝或亞瑟王宮廷中的騎士,他們在尋找冒險的過程中漫無目的地遊蕩。在早期現代時期,創作長詩,無論是史詩還是傳奇,都帶有極高的聲望。最著名的例子是約翰·彌爾頓的《失樂園》(1667),這部史詩重新詮釋了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被撒旦誘惑的故事。
18世紀是長詩的黃金時代,但同時也是小說崛起的時期。或許是為了與散文敘事競爭,18世紀的長詩往往不再講述故事,而是以詩歌形式撰寫哲學論文或「指南」。例如,約翰·戴爾的《羊毛》(1757)以超過2700行的詩句教導讀者如何養羊。詹姆斯·湯姆森的《四季》(1730)是18世紀最暢銷的書籍之一,這部詩作沒有情節,卻以數千行的詩句描繪了自然的美景,直接啟發了後來的浪漫主義詩人。
濟慈認為,長詩是對詩人「創造力」的考驗,同時也為讀者提供了滋養。長詩不是一種痛苦的折磨,而是一個可以像騎士般漫遊的空間,一個可以在記憶中或重讀時回歸的空間。與小說不同,長詩通常被分割成較小的單元,讀者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最喜歡的部分,這種閱讀方式賦予了讀者一種自由和自主性。
現代主義作家發現,長詩的形式可以表達當代生活中統一與多元、連貫與混亂、連續與斷裂之間的張力。例如,哈特·克萊恩的《橋》(1930)和龐德的《詩章》(1915-62)強調了形式的破碎性,使讀者難以判斷它們是長詩還是一系列短詩的組合。現代主義詩人利用史詩和傳奇的古老形式,來表達他們對當代生活的感知。
在21世紀,詩人們重新拾起長詩,來書寫歷史上的暴行。安娜·拉比諾維茨的《黑暗》(2001)透過一系列簡短的片段來探討大屠殺,這些片段透過藏頭詩的形式組合成一個整體。M·努爾貝斯·菲利普的《Zong!》(2008)則以破碎的文字和字母組成的短詩序列,講述了1781年奴隸船Zong上130名非洲人被謀殺的故事。這些作品利用長詩的形式,表達了經驗和記憶只能以碎片形式存在,但希望卻來自於將這些碎片重新聚集的過程。
長詩之所以能夠處理如此宏大的主題,是因為它並不試圖涵蓋一切,而是透過暗示相互關聯和相似性,邀請讀者進行創造性的拼圖工作。正如約翰·貝裡曼在《夢之歌》(1969)中所言:「世界上唯一快樂的人,是那些不必寫長詩的人。」然而,對於那些願意花時間的讀者來說,長詩提供了一個在混亂歷史中尋找意義的空間,一場個人尋求連貫性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