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嬰兒死亡率攀升,嚴苛墮胎法或為主因
一項新研究再次證實了醫生們對限制重重甚至毫無例外的墮胎法的警告。
2024年10月的一項研究指出,自2022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中推翻了憲法賦予的墮胎權以來,美國的嬰兒死亡率上升了7%。
在此之前,另一項研究報告稱,在德州實施參議院第8號法案(禁止在檢測到胎兒心跳後墮胎)後,該州嬰兒死亡率上升了12.7%。除了醫療緊急情況外,這項法律實際上使得懷孕大約五到六週後在該州墮胎成為非法行為。
兩項研究均指出,有先天性缺陷的嬰兒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的增加。這表明,如今有更多患有嚴重先天性畸形、出生後存活時間僅有數小時、數天或最多數周的嬰兒出生。
但早在這項新研究證實這種關聯之前,專門從事高危妊娠護理的臨床醫生就已經對新的墮胎法可能帶來的後果發出了警告。
我們是致力於母嬰健康研究的科研人員,主要評估孕期用藥的安全性,找出可能增加出生缺陷或流產風險的藥物。此外,我們也會評估旨在改善妊娠結果的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其中包括更嚴格的墮胎法是否會導致更多嬰兒死亡。
在美國,出生缺陷影響著3%的妊娠。其成因包括接觸某些藥物、感染、母體疾病或遺傳因素等,而很多時候病因不明。
出生缺陷可能在孕期的任何階段出現,但大多數發生在懷孕的前三個月,也就是器官發育的關鍵時期。超過5%的妊娠會接觸到大約200種有可能導致出生缺陷的藥物。
許多出生缺陷是可以治療的,例如唇顎裂和一些心臟缺陷可以透過手術矯正。然而,有些出生缺陷會導致終身殘疾,有些甚至是致命的,會導致嬰兒死產或出生後不久死亡。出生缺陷是嬰兒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約佔嬰兒一歲前死亡案例的20%。
在被認為是致命的畸形中,並非所有都會導致流產或在分娩時立即死亡。例如,超過一半患有18-三體綜合徵(一種會導致嚴重心臟缺陷或呼吸問題的染色體異常疾病)的嬰兒會在出生後第一週內死亡,只有13%能活到一歲生日。
無腦畸形是一種影響頭骨和大腦發育的出生缺陷,通常會導致死產或在出生後最初幾周內死亡。不過,也曾有一例報告稱,有一名嬰兒活到了兩歲生日。
根據多布斯案判決前的資料,超過80%的女性在懷孕期24周前檢測到胎兒無腦畸形時,會選擇終止妊娠。考慮到對父母生活的重大影響,這個選擇非常個人化。但在許多州,這些女性可能不再有選擇的權利。由於墮胎法的限制,甚至毫無例外情況,懷有致命缺陷胎兒的女性除了足月分娩外,別無合法選擇。
截至2025年1月,有16個州實施了全面墮胎禁令,或限制在懷孕六週後禁止墮胎。在其中九個州,致命的出生缺陷也不被視為例外情況。
即便在有例外規定的州,立法所用的法律用語也常常讓醫護人員感到困惑。法律條文中並不總是使用醫學術語,而且可能對妊娠結果做出了不切實際的假定。例如,即使是無腦畸形也不符合常用法律定義中的「無法在子宮外存活」。
這種不確定性使得醫生和護士更加猶豫和恐懼,因為如果他們提供的墮胎服務日後在法庭上被判定為非法,可能會面臨嚴厲的懲罰,包括刑事指控和監禁。
2023年,美國約24%的妊娠在懷孕第一孕期後才開始接受產前護理。在我們2024年2月對近64萬名有私人保險的孕婦的全國性抽樣研究中,接受產前護理的中位時間是懷孕八週。也就是說,對於生活在有六週墮胎禁令州的超過一半女性而言,如果檢測到出生缺陷,進行產科評估的時間可能太晚,已無法考慮墮胎。
在我們的研究中,超過6000名女性在懷孕的前六週內接觸到了可能導致出生缺陷的藥物。這些藥物包括用於治療常見酵母菌或泌尿道感染的藥物、用於治療偏頭痛或減肥的藥物,以及降血壓藥物等。幾乎所有(96%)的女性在服用這些藥物之前都沒有接受產前護理,而且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對於超過80%的這些妊娠而言,產前護理在六週後才開始,這時已經太晚,無法避免接觸不安全的藥物,也無法篩查潛在的出生缺陷,在墮胎禁令更嚴格的州,也無法考慮終止妊娠。
重要的是,出生缺陷的產前鑑定方法包括在懷孕10周時篩查母體血液中的染色體異常、在孕中期進行超聲檢查以檢視胎兒的結構缺陷,以及進行絨毛取樣或羊膜穿刺術等程式以評估遺傳疾病。而這些檢查都是在懷孕六週後進行的。
即便篩查可能仍在墮胎截止時間內,但在子宮內檢測到不良結果的機率也有很大差異。
例如,丙戊酸是一種用於治療癲癇、偏頭痛和一些精神健康障礙的藥物。每年大約有1%到2%服用丙戊酸的女性會懷孕。丙戊酸會導致一些可以在子宮內檢測到的出生缺陷,如唇裂或脊柱裂。但它也會增加自閉症和不良認知缺陷的風險,而這些問題可能在嬰兒出生多年後才會被診斷出來。
目前,尚無法律針對那些不良結果有可能發生但在分娩前無法確認的情況。因此,預計更嚴格的墮胎法不僅會增加不可避免的嬰兒死亡,還會導致更多嚴重殘疾嬰兒的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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