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障礙類別面臨的偏見:深入探討歧視的多樣性
近年來,社會對「障礙歧視」(ableism)的意識逐漸提升,這無疑是值得肯定的進步。然而,要真正推動改變,我們需要更深入地理解歧視在不同情境下的多樣化表現。障礙歧視一詞最早可追溯至1980年代,但過去十年間,其使用頻率大幅增加。這一概念涵蓋了對各種障別(如行動不便、感官障礙或精神疾病等)的偏見行為與態度,並成功喚起社會對這一重要議題的關注。然而,要有效應對障礙歧視,我們必須更細緻地瞭解不同障別者所經歷的歧視差異。
愛爾蘭的一項最新研究正是基於此目的展開。研究團隊指出,過往關於障礙歧視的研究往往將其視為一種對所有障礙者的普遍態度。然而,研究主要作者、都柏林經濟與社會研究所的高階研究員Shane Timmons表示:「我們認為,人們不太可能對障礙形成一種籠統的態度,而是會根據具體的障別和情境產生不同的看法。」
為了進一步探討這一問題,研究人員向2,000名成年人展示了一系列書面情境。每個情境中,主角都遭遇了某種不利對待(如求職被拒)或面臨重要抉擇(如與伴侶組建家庭)。參與者被要求評估這些情境的可接受程度。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版本的情境中,主角的障別和性別各有不同,以觀察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參與者的判斷。
研究結果顯示,參與者對不同情境的判斷確實存在差異。雖然他們普遍支援情境中的主角,包括那些有障礙者,但支援的強度因情境而異。例如,相較於焦慮症患者,脊椎疾病患者在求職時被拒絕的情況被認為更不可接受。Timmons指出:「我們發現人們對不同障別有不同的推斷,但這些推斷的具體內容尚不明確。」
以自閉症學生和語言障礙學生為例,學校限制上課時間的可接受程度差異,可能與人們對學生行為可控性的假設有關,或是教師在管理學生行為時被認為應負的責任不同。然而,這些推測仍需進一步驗證。
在某些情境中,例如涉及自閉症患者或其他心理健康狀況者,研究團隊發現「參與者更傾向於合理化潛在的歧視行為」。作者引用「刻板印象內容模型」來解釋這一現象,該模型認為刻板印象會因群體的「溫暖度」和「能力」感知而有所不同。過往研究指出,「身體障礙者通常被認為溫暖度高但能力低,而心理障礙者則在兩個維度上都被低估。」這與新研究中參與者對這些群體的支援程度似乎存在關聯。
這項研究的關鍵啟示並不在於特定障別或性別之間的比較,而是強調障礙歧視在日常生活中有著多樣化的表現形式,並受到個人特質、社會環境、障礙性質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因此,消除對障礙者的歧視,最終需要考慮到這種複雜性,並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