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RT目標:華而不實的目標設定法?
無論是健身還是理財,SMART目標設定法無處不在,但它真的有效嗎?事實上,這種方法可能弊大於利。SMART目標通常要求目標必須是具體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實現的(Achievable)、實際的(Realistic)和有時限的(Timebound)。然而,這種看似簡單易記的方法,在許多情況下並不如預期般有效,甚至可能帶來負面影響。
SMART目標的概念最早由管理顧問George Doran於1981年提出,原本是為了幫助管理者設定目標。如今,這種方法已被廣泛應用於職場績效評估、醫療復健、教育教學,甚至全球政策制定中。然而,研究顯示,SMART目標在某些情境下並無顯著效果,甚至可能適得其反。
SMART目標的最大問題在於其「一刀切」的特性。它假設所有目標都應具體且適用於所有人,但實際上,在某些情況下,模糊或非特定的目標反而更有效。例如,在運動和體能活動中,設定具體目標(如每天走一萬步)並未比模糊目標(如「盡力而為」或「多活動」)帶來更多益處。
此外,SMART目標強調目標必須「可實現」或「實際」,但當你已經掌握某項技能時,設定更具挑戰性的目標反而能帶來更好的結果。對於初學者來說,設定過於具體的目標可能反而造成壓力,而非幫助。例如,對於不會游泳的人來說,設定「在兩分鐘內游完100公尺」的目標毫無意義,而「看看自己能遊多遠」或「嘗試三種改善游泳技巧的策略」等非特定目標或學習目標則更為合適。
SMART目標的另一個問題是其「有時限」的部分缺乏足夠的細節。研究發現,每日或每週的步數目標確實能增加活動量,但僅設定每週目標(如「本週走五萬步」)則效果不佳。這表明,僅僅設定「有時限」的目標並不足夠,SMART方法並未提供足夠的細節來確保目標的有效性。
更糟糕的是,SMART目標的應用往往不一致。在我們2021年的研究中,我們發現有34種不同的術語被用來代表SMART的五個標準,而其他研究甚至發現了55種不同的術語。這種不一致性可能導致混淆,並讓人難以判斷哪些變體有效,哪些無效。
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SMART方法缺乏心理學理論的基礎。例如,Edwin Locke和Gary Latham的目標設定理論(基於超過1000項研究)建議,應根據不同情況設定不同型別的目標,而非像SMART那樣「一刀切」。Locke和Latham建議為初學者設定學習目標,而為有經驗者設定表現目標。然而,SMART目標並未與這一理論保持一致。
不恰當的目標設定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包括壓力、焦慮和挫敗感。例如,2023年的一項美國調查顯示,93%的人在年底前放棄了新年目標。在我們的體能活動研究中,我們發現SMART目標(如「在六分鐘內走完400公尺」)可能讓不常運動的人感到更大的壓力和更少的樂趣,這可能導致他們放棄運動。
那麼,如果SMART目標並不符合最新的科學證據,我們該如何設定目標呢?首先,重要的是認識到不同情境需要不同的目標,並且每個人對特定目標的反應也會不同。理想的目標應基於你的知識水平、偏好和目標設定經驗。以下是一些建議:
如果你已經熟練掌握某項任務,設定具體目標可能更有效。但請記住,挑戰性目標通常比「可實現」或「實際」的目標帶來更好的結果。例如,如果你每天平均走8000步,設定挑戰性目標(如每天走15000步)可能比「可實現」目標(如每天走10000步)帶來更大的進步。
如果你正在學習一項複雜的任務,設定學習目標可能更合適。例如,如果你剛晉升為管理職位,可以設定「找出並嘗試四種提高團隊銷售效率的策略」這樣的學習目標。
此外,我們團隊正在研究一種稱為「開放目標」的新方法。這些目標是非特定且探索性的,例如「看看你能做到多好」或「看看你能增加多少團隊銷售效率」。初步研究顯示,開放目標的效果至少與SMART目標相當,甚至更好。更重要的是,開放目標能減少壓力、提高自信、增加樂趣,並增強再次參與任務的動機。
總之,SMART目標可能並非最佳選擇。根據你的情況,嘗試更具挑戰性、更靈活的目標設定方法,或許能帶來更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