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編輯不該「復活」滅絕物種!拯救瀕危動物才是當務之急
最近是否常聽到「恐狼」這個詞?或許你在《時代》雜誌封面上看過一隻巨型白狼,或是《冰與火之歌》作者喬治·R·R·馬丁抱著一隻以他書中角色命名的小狗照片。
這種早在1.2萬年前就已滅絕的大型狼種,因生物科技公司Colossal宣稱利用克隆與基因編輯技術「復活」而引發熱議。該公司自詡為「滅絕物種復育」專家,但這個概念本身就如避雷針般招致各種批評——從「扮演上帝」的道德爭議,到技術層面僅能創造「仿製品」而非真正復活的質疑。
身為兼具野生動物遺傳學博士背景的法律學者,我認為與其爭辯生物哲學,更重要的是探討這對瀕危物種保護法規的影響。無論是用於「滅絕復育」或現存物種基因強化,生物技術確實能解決某些棘手問題,但必須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法規的立法精神相契合。
Colossal團隊從冰河時期骨骼提取DNA後,成功拼湊出恐狼約90%的基因組。雖然灰狼與恐狼有數百萬年演化差距,但兩者基因相似度高達99.5%。科學家利用CRISPR技術對現代灰狼細胞進行14個基因的20處編輯後,再將胚胎植入代孕母體。
但這算真正的「復活」嗎?許多專家指出,僅20處基因編輯遠不足以彌補數百萬年的演化差異——那0.5%的基因差異其實代表超過1200萬個鹼基對變化。更哲學性的質疑是:物種難道僅是脫離生態脈絡的基因組合嗎?
Colossal辯稱他們追求的是「功能性復育」,不要求完美複製,只需外觀與行為相似即可。這種「看起來像鴨子,叫起來像鴨子,就是鴨子」的物種定義,完全悖離美國《瀕危物種法案》的立法精神——該法案明確指出物種價值在於其「美學、生態、教育、歷史、休閒和科學意義」。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種技術導向的思維可能削弱現有保育經費與政策支持。當內政部長都說出「只要打電話給Colossal就能復活你最愛的物種」這種話時,誰還願意投入資源保護現存物種及其棲地?
我認為基因編輯的真正價值,不該用在「復刻」史前動物,而該用於搶救當代瀕危物種。全球已有許多計畫運用這項技術,例如幫助物種發展抗病能力、適應氣候變遷,或恢復遺傳多樣性。
以瀕臨絕種的紅狼為例,目前野生族群僅剩北卡羅來納州東部的十餘隻,加上圈養的數百隻,全都源自14隻奠基個體。Colossal雖宣稱從帶有紅狼基因的土狼族群中克隆出「幽靈紅狼」,但根據現行法律,這種混血個體根本不具紅狼身份。若試圖將其引入現有保育計畫,勢必引發遺傳純度與多樣性的爭論。
生物技術絕非萬靈丹——棲地破壞等問題仍需傳統保育手段。製造「功能性複製品」既不減緩物種滅絕危機,也無法免除人類的道德責任。面對日益嚴峻的生物多樣性危機,我們需要善用所有工具,但必須釐清優先順序:與其追逐已逝的恐狼,不如全力拯救正在消失的紅狼。